刚买商品房就离婚了怎么判

法律分析:
(1)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的商品房,从法律角度看,其产权归属较为明确,即归产权登记方。因为首付由其个人财产支付,婚前的购房行为具有一定的独立性。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,是夫妻共同投入和财产的增值,所以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(2)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商品房,不管登记在谁名下,都体现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付出和积累,所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,平均分割是常见方式,但也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并补偿另一方。若协商不成,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。

提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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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刚买商品房就离婚,房产分割依据购买时间、出资情况等因素而定。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,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,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。
2.若房屋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,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,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。双方可协商处理,比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。
3.解决措施与建议:双方应先友好协商,明确房产分割意向。协商时要综合考虑出资贡献、实际居住需求等因素。若协商不成,可向法院起诉,提供购房合同、出资凭证等证据,让法院根据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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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刚买商品房就离婚,房产分割需区分情况。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,房屋归登记方,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;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,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,可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,因为首付是一方个人财产且登记在其名下,所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,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贡献,所以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,由于是婚姻存续期间用共同资金购置,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共同财产。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房产分割方式,若协商不成,法院会从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出发判决。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惑,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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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:保留好自己的首付支付凭证和还款记录,以便确定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。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补偿金额,若协商不成,通过诉讼途径解决,要求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(二)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的情况:若双方能协商,就按协商方案分割。比如一方想要房子,就给另一方合理补偿。若协商不成,收集好购房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起诉,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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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,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。
2.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,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一般属共同财产。离婚时通常平分,也能协商,比如一方拿房补偿另一方。协商不成,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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